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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拟出台规定明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18年5月3日  北京土地征收补偿专业律师   http://www.tdzclsb.com/
 中新海南网7月7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省建设厅日前在答复省人大代表提交的提议时指出,该厅拟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等法定补偿补助费用标准加以明确。被拆迁房屋将由浮动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格。
  据了解,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在不断攀升,而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前,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损失。为此,省人大代表周敬民在提案中指出,拆迁补偿标准应是动态的,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土地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按照拆迁当时的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调整、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
  周敬民认为,政府从房屋拆迁中收回土地进行拍卖,本身就获得了巨额的土地收益,项目建成后,政府又可以从中收取大量的税金,并解决大批人员就业,因此,从长远利益来看,房屋拆迁政府是获得高额回报的,政府应该让利于民,提高补偿标准。
  省建设厅在答复中认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不得设定补偿标准,该厅正着手编制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补偿费用标准。省建设厅指出,被拆迁房屋应当由浮动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格,而不能由政府确定僵化的政府指导补偿价格。2008年下半年国务院将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原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废止。届时,该厅将根据新条例规定,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等法定补偿补助费用标准加以明确。
  省建设厅在答复中称,我省房屋拆迁评估法规提醒已初步建立,该厅已向省政府报送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海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代拟稿)》,由省政府颁布实施,成立海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鉴定行为,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