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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在娘家盖的房还可确权吗?

2018年4月17日  北京土地征收补偿专业律师   http://www.tdzclsb.com/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嫁女为照顾父母,会以自己名义在老家附近建房,但随着近期的土地确权,部分女性在担心自家房屋能否确权,那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在娘家盖的房还可确权吗?

  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三部法律保障了题主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物权法规定只要是你的,拆迁征收都要补偿给你,也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散失其所有权。

  另外在土地确权条例中相关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这里指的是非农业户口居民不会发生产权变化,你是迁出的,不管你什么情况,都属于非当地户口,也享受房屋产权没有变化。

  另外除了房屋外,理论上来讲,女儿在当地的农地也是享受确权权利的。不过这里有一定的乡规村规的差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所以不管迁出是转到另外一个村还是进入城市,你该享受的房屋、土地的确权权利还是该享受。来源:土地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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